李用鹏,男,1995年4月出生,江苏盐城人,本市雷克萨斯有限公司职员,蓝天救援队队员。
2018年2月25日晚8时许,蓝天救援队队员一行10人在滨湖区宝界桥附近进行训练时,突然听到有人喊“救命”。队员们立即和正在附近巡逻的鼋头渚派出所民警展开搜寻。搜寻十分钟后,发现一名男孩仰面浮在宝界桥下湖面上。蓝天救援队队员李用鹏携带救生衣毫不犹豫跳入冰冷的湖水中,游至男孩身边,为其穿上救生衣,奋力将男孩救至岸边。其他救援队员抛下救援绳,李用鹏用绳索将落水男孩绑住后,合力将其救上岸。随后赶到的120救护车将落水男孩送往医院救治。由于救援及时,男孩已康复出院。后经了解,被救男孩姓李,16岁,本市在校学生,因考试成绩不理想被家长责怪,饮酒后在宝界桥上跳湖欲轻生。
为表彰李用鹏见义勇为,积极援救落水群众的先进事迹,经研究决定,对李用鹏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金贰仟元。
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