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宜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各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见义勇为工作站工作,以点带面促进见义勇为基层基础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见义勇为组织在发现见义勇为线索、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宣传见义勇为精神、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权益等方面的作用,根据2017年全市见义勇为工作总体部署,市基金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见义勇为工作站示范点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推动见义勇为工作规范化建设为目标,通过见义勇为工作站示范点创建,以点带面推动见义勇为组织网络建设,筑牢见义勇为基层基础,实现见义勇为工作站运行质态和见义勇为工作整体效能双促进、双提升,为见义勇为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创建范围
在各市(县)局、分局见义勇为工作站中选树10个示范点,江阴、宜兴市各2个,梁溪分局2个,锡山、惠山、滨湖、新区各1个。
三、建设标准
按照保障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表彰高效化、服务动态化、活动经常化的“五化”标准开展见义勇为工作站示范点建设工作。
(一)保障标准化。见义勇为工作站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由派出所教导员兼任工作站站长,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从事见义勇为工作;工作站硬件设施齐全,办公用房独立,不小于12平米,并悬挂工作站标识,办公场所基础设施齐全,配备电话机、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必需的办公自动化设备;见义勇为工作专项经费申请渠道畅通,经费保障到位。
(二)管理规范化。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纳入所队全年工作重点;见义勇为工作站制度完善,工作流程规范,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申报流程等制度上墙;建立并落实见义勇为工作例会、工作月报制度;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志愿者、见义勇为帮扶对象基本情况登记在册,建档立卡;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重大活动、表彰奖励、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分别形成工作台账,各类基础台账有专人负责。
(三)表彰高效化。建立由社区(村)干部、居民(村)组长、小区保安等人员组成的信息员队伍,见义勇为行为发现申报机制健全,做到应报尽报,无漏报迟报;及时受理本辖区见义勇为行为表彰奖励申请,并对发生在本辖区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调查、确认和申报,表彰奖励申报手续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近两年申报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数位于所在市(县)、区前列。
(四)服务动态化。见义勇为人员基本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对本辖区受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入户调查,获高等级荣誉的见义勇为先进每半年走访一次,及时掌握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基本情况及生活困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优抚帮扶见义勇为人员形成常态,主动协调解决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实际困难,与乡镇、街道、社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日常沟通顺畅。
(五)活动经常化。每季度分别开展见义勇为宣传、见义勇为人员服务保障、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不少于1次,形式丰富,内容生动,贴合实际,群众参与度高,见义勇为工作辖区居民知晓率达90%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7年5月至6月)。专项部署全市见义勇为工作站示范点创建工作,明确示范点创建标准和时间节点,落实创建工作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创建措施落地落实。
(二)全面建设(2017年7月至11月)。对照示范点建设标准要求,由各市(县)局、分局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结合实际择优推荐基层工作站,经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核准后,全面启动示范点建设工程。适时组织参建单位赴建设进度快的工作站进行观摩,促进全面建设。
(三)评估验收(2017年12月)。市基金会组织人员对申报工作站示范点进行实地考察并做出评估,对未达标的工作站提出整改措施。
(四)评定挂牌(2018年1月)。结合全年工作,适时组织授牌仪式,为达标的工作站示范点授牌,并一次性给予奖励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认识到位,组织有力。各级见义勇为组织要把见义勇为工作站示范点建设作为推进见义勇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切实提升工作站运行质态和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创建措施落到实处。
(二)投入到位,保障有力。要将见义勇为工作站示范点建设经费纳入年度业务经费预算。在示范点建设过程中,市基金会、各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基层见义勇为工作站的指导,相关工作站要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汇报,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围绕建设目标任务、硬件配备等标准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突出重点,逐项推进。
(三)以点带面,注重长效。全市各级见义勇为组织要牢固树立以创促建、以建促改、以改促优的理念,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争取全面推进、整体提升。同时,要注重固化建设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全市见义勇为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各单位创建活动情况请随时报市基金会办公室。
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