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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义字[2018]27号 关于对陈国君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金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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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君,男,1943年9月出生,本市居民。


2018年4月下午2时许,陈国君正在家中休息时,其老伴陆老太在二楼窗口发现家后门河塘内有一名小女孩落入水中,便大声呼喊老伴陈国君出门施救。陈国君听闻后,立即赶到河塘边,只见一名小女孩在距离岸边一米多远,半浮在水面上,情况十分危急。陈国君不顾年事已高,跳入河塘中,奋力将落水小女孩营救上岸。此时落水小女孩双目紧闭,呼吸微弱。陈国君迅速展开救护,使其吐出腹中积水,转危为安,随后拨打电话报警。据了解,落水女童现年3岁,江西来锡务工子女,当天在河边玩耍时不慎跌入河塘中。事后,被救女童一家三口专门到陈国君家中道谢。

为表彰陈国君不顾个人安危,见义勇为抢救落水群众,经研究决定,对陈国君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金贰仟元。



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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