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六次理事会议。市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监事、常务理事单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由市基金会理事长王立人主持。会议应到理事20人,实到理事20人。现将本次理事会议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全省见义勇为工作座谈会精神。
2019年1月11日,全省见义勇为工作座谈会在盐城召开。会议总结交流2018年全省各地见义勇为工作经验做法,谋划新一年发展思路。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弘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邵木金主持会议,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张筱康、徐建成,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倪红娟出席会议。全省各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我市基金会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市基金会理事会议传达学习了弘强理事长的讲话和会议精神,一致认为弘强理事长的讲话和全省见义勇为工作座谈会精神,对我市推动见义勇为工作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要理事会成员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审议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特邀理事单位调整事宜。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原有理事14名,监事2名,常务理事单位代表8个。2018年11月,市基金会理事、原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桂明强调任滨湖分局政委。因基金会办事机构设在市公安局政治部,从有利于工作出发,经市公安局提名,市基金会理事长办公会议讨论,桂明强同志不再担任市基金会理事,由现任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吴岚担任市基金会理事。
鉴于各城区均已建立见义勇为基金会,为有利于见义勇为工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规范化,有利于实行市、区工作联动,经市基金会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拟吸收梁溪区、滨湖区、锡山区、惠山区、新吴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荀天海、陆志勇、张黎平、平文良、施庆伟等五位同志为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市见义勇为基金公开募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聘请特邀理事单位的规定,对在2018年公募活动中一次性向市见义勇为基金捐款50万元以上的企业,并征得其同意后,聘请为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特邀理事单位;同时,对原聘请的特邀理事单位在2018年公募活动中向市见义勇为基金捐款的2各单位续聘为第三届理事会特邀理事单位,另有11家未向市见义勇为基金捐款的单位,不再聘为特邀理事单位。
为扩大见义勇为的社会影响力,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推进见义勇为事业发展,聘任无锡市工商联副主席、市总商会副会长,无锡宝诚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无锡商汇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孙银龙同志为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特邀副理事长。调整后的理事会共有理事20人,监事2人,常务理事单位8个,特邀理事单位21个。
三、通报2018年全市见义勇为工作总结,审议2019年全市见义勇为工作要点。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基金会和市公安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市见义勇为工作围绕“六个新作为”的目标,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融入大局,推动创新发展,努力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弘扬社会正气、促进平安无锡建设、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始终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同配合,推动见义勇为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开展各种形式的表彰活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见义勇为积极性。三是举办专题文艺晚会,切实提升见义勇为宣传水平和覆盖面。四是真心真诚关爱见义勇为英雄,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推出新举措。五是强力推进各区成立基金会,见义勇为基层基础建设迈上新台阶。六是开展见义勇为基金公开募捐活动,夯实见义勇为事业持续发展基础。七是加强基金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2019年,全市见义勇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进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工作,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会和省基金会、市公安局的工作安排,以贯彻实施省、市《条例》为重点,聚焦见义勇为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法治意识,突出系统思维,不断推进全市见义勇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当好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作出新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省、市《条例》;二是努力理顺见义勇为工作体制机制;三是加大见义勇为表彰宣传力度;四是提高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水平;五是不断规范和加强自身建设。
四、通报2019年“迎新春,送温暖”走访慰问见义勇为人员活动情况,审议经费使用情况。
为进一步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保护和关爱力度,传达党委政府的关爱和温暖,每年春节前组织开展“迎新春,送温暖”走访慰问见义勇为人员活动,形成了长效机制。经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见义勇为烈士、牺牲人员家庭的慰问标准为每户1万元,共12户12万元;2009年以来获全国荣誉的见义勇为人员、2014年以来获“江苏省道德模范”、“省见义勇为英雄”、“省先进分子”荣誉称号人员慰问标准为每人5千元,共13人6.5万元;2018年以来获其他省级荣誉的见义勇为人员和获“无锡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和其他市级称号的人员慰问标准为每人3千元,共60人18万元;大病、伤残和其他获得各级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困难家庭,在事先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了分类,一是因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共计4人,按伤残等级发放抚恤金共12600元,发放救济补助金共18000元;二是13户见义勇为困难家庭发放补助金共计43000元,慰问品支出共计7513.4元。2019年,全市各级见义勇为组织共走访慰问见义勇为人员358人次,并发放慰问金、伤残抚恤金、困难补助金和慰问品,市基金会共计支出44.6113万元。
五、通报公安辅助人员见义勇为专项表彰活动情况,审议经费使用情况。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公安辅助人员积极参与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主动性,充分发挥他们在见义勇为、防范打击违法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2018年全市见义勇为工作要点》相关部署,经市基金会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019年1月,市基金会对2018年度在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等见义勇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公安辅助人员进行专项表彰。经层层推荐评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对吴晓勇等664名见义勇为表现突出的公安辅助人员予以奖励,合计颁发奖金41.2万元。
六、审议市见义勇为基金委托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信托投资事宜。
与会理事对上述各提请事项认真审议,并经表决一致通过。
王立人理事长在会议结束时对理事会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说,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无锡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市见义勇为事业又迈上一个新台阶,为做好新时代见义勇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基金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关于“改进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工作,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的新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基金会和市公安局的指导下,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以贯彻实施省、市《条例》为重点,全力推动我市见义勇为工作新发展。一是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为服务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做出新贡献。二是要突出重点、加强协调,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上取得新成效。三是要健全制度、细化管理,在加强基金会自身建设上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