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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义字[2016]54号关于对朱旷野、侯东阳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金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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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旷野,男,19898月出生,江苏睢宁人,住南长区建筑新村20202室,南长区西水东荣舍饭店服务员。

侯东阳,男,199510月出生,江苏如东人,住南长区建筑新村30101室,南长区西水东荣舍饭店服务员。

 

20167722时许,朱旷野与侯东阳下班回家,途经南长区建筑新村30号附近时,一名女子边跑喊救命,迎面跑来一男子称有人抢劫。朱旷野发现男子手里女式拎包,怀疑其就是嫌疑人,便与侯东阳一起将男子按倒在地,男子激烈反抗挣扎,双方发生扭打,朱旷野、侯东阳没有退缩,不顾个人安危合力将男子制服。经群众报警,南长分局迎龙桥派出所民警赶至现场,将男子带回派出所。经审查,男子张永生(43岁,无锡人,有前科)供认了77晚上在建筑新村北弄堂对冯女士实施抢劫,抢走其拎包(包内有现金680元,苹果6手机一部)的犯罪事实,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为表彰朱旷野、侯东阳见义勇为,配合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先进事迹,经研究决定,对朱旷野、侯东阳予以表彰并各颁发奖金贰仟元。

 

 

 

 

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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