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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义字[2016]51号关于对曹彪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金的决定

关键字:锡义字,2016,51号,关于,对,曹彪,予以,表彰,并,来源: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07/18 浏览量:1794

曹彪,男,19696月出生,江苏无锡人,住锡山区羊尖镇严家桥村东杨木桥35号,个体油漆店工作。

 

 2016630930分许,锡山区羊尖镇严家桥村东杨木桥村民曹彪开电动车经过严家桥村北村旁的桥上时,发现有人落水,一名女子浮在水面上,曹彪见情况紧急,毫不犹豫跳下河,迅速游到女子身边将其拉到岸边,在岸上群众的帮助下将女子营救上岸。后110警车与女子亲属赶到现场将女子送医。经了解,女子庞某卓(25岁,江苏连云港人)因丈夫交通事故去而厌世跳河自尽,幸曹彪及时救起,生命无虞。

为表彰曹彪见义勇为,积极援救遇险群众的先进事迹,经研究决定,对曹彪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金贰仟元。

 

 

 

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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