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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义字[2016]50号关于对朱炳忠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金的决定

关键字:锡义字,2016,50号,关于,对,朱炳忠,予以,表彰,并,来源: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07/19 浏览量:1621

朱炳忠,男,196210月出生,江苏无锡人,住新安花苑二区58号,无锡市新安自来水厂蓝藻打捞队员工。

 

 2016626下午3时许,新安自来水厂蓝藻打捞队长朱炳忠在工作时听说有人翻船落水,遂不顾风大浪急立即驾船赶往事发地,在距离锡东水厂岸边500米处水域发现两名落水者在水里挣扎,朱炳忠驾船到落水者身边,奋力将两人营救上岸。在得知水里还有一名溺水者后又组织人员会同赶到的民警展开搜救,由于水流湍急,搜救未果。627下午,朱炳忠驾船带领职工主动协助滨湖区太湖派出所民警到事发水域再次进行打捞,终将溺水者打捞上岸。据了解,626,市民谢某与唐某、陆某结伴至新安水厂附近水域捕鱼不慎落水,幸朱炳忠及时赶到将谢某、唐某营救上岸,陆某不幸溺水身亡。

为表彰朱炳忠见义勇为,积极援救遇险群众的先进事迹,经研究决定,对朱炳忠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金叁仟元。

 

 

 

 

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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