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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 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南京召开

关键字: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25 浏览量:1947



 4月24日,《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南京召开,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公安厅和南京市公安局、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海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分别介绍了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莫宗通宣讲了《条例》的立法精神,副省长刘旸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谢润盛主持会议。

刘旸指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省有关部门的积极参与下,我省见义勇为事业不断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在促进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条例》的贯彻实施,顺应了新时代见义勇为的新要求,对于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刘旸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条例》贯彻实施。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要”的导向,尽快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的相关具体办法,明确细化配套措施。要深入开展宣传,扩大见义勇为工作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新风尚,突出典型示范引领,及时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事迹,让见义勇为精神在新时代发扬光大。

刘旸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见义勇为人员确认的原则、要求和程序,规范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待遇。要积极落实见义勇为人员在医疗救治、致残优待、伤亡抚恤以及就业、教育、交通出行等方面的优待政策,最大限度地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群众工作根基,激发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汤楠,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邵木金,以及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同志,设区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据悉,《条例》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全省共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1622名,促进了平安江苏建设。



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王立人在《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市公安局的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学习贯彻省《条例》、推动无锡见义勇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情况和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