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无锡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迅速在全市兴起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市公安局、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市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站三级联动,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组织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一是举办《条例》实施暨宣传日活动启动仪式。在崇安寺二泉广场举办启动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朱民阳将作讲话,市和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向各地各部门代表及见义勇为志愿者服务队赠送《条例》宣传资料,按动《条例》实施启动球等,宣布《条例》颁布实施。
二是组织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市公安局、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市教育、民政、司法、人社、住建、交通、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崇安寺二泉广场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等,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解读《条例》500余人次。各市(县)、区同步设立30个宣传点,开展广场宣传活动。
三是发动全媒体集中宣传。在《无锡日报》先期刊发《条例》全文的基础上,协调《江阴日报》《宜兴日报》于3月1日全文刊发《条例》,各印3万余份;《无锡博报》等新媒体刊载《条例》全文;广播、电视发布《条例》颁布实施消息,电视台新闻综合、都市资讯等电视频道投播《条例》宣传游动字幕,广播电台新闻频率、交通频率插播《条例》宣传口号;市公安局、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官方微信、微博刊发《条例》全文、实施消息、简明问答。
四是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各级公安机关和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站组织民警、见义勇为工作者、志愿者1000余人次,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单位、进场所,开展“五进”宣传,通过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等,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普及活动,努力使《条例》精神家喻户晓。
宣传日当天,全市共发放《条例》单行本、图解2万余份,《条例》宣传海报5000余份,以及《条例》宣传光盘、展板、标语口号、公益广告和《条例》宣传提纲、简明问答等宣传资料,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社会反响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