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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义字[2016]14号 关于对孟宇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金的决定

关键字:锡义字,2016,14号,关于,对,孟宇,予以,表彰,并,来源: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02/04 浏览量:1529
    孟宇,男,19875月出生,辽宁锦州人,住北塘区民丰北苑15601室,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职员。

20161242050分许,孟宇骑电瓶车下班回家路过锡沪西路梨庄华美达大酒店南侧进出口附近时,看见一男一女正在争夺一只粉红色手拎包。女子躺在草丛中,男子对女子进行殴打并用力抓扯拎包。孟宇喝令男子住手,男子遂松手沿锡沪路向西逃跑,女子哭着大喊救命,孟宇意识到这是抢劫,于是立即下车追赶,追了二三十米左右将男子抓住,拉到路边一个岗亭内将其控制,并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报警。北塘分局黄巷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三人一起到派出所接受询问。经审查,嫌疑男子李鹏正(21岁,河南平顶山人)对当日在北塘区华美达大酒店附近抢夺韩某某(女,38岁,山西人)手拎包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刑事拘留。

为表彰孟宇见义勇为,配合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先进事迹,经研究决定,对孟宇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金贰仟元。

 

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